2025年,监管机构发布〔2025〕140号监管文件,决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喜所”)及相关责任人员平威、邢晓瑛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该决定,中喜所被出具警示函,平威、邢晓瑛则同时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的措施。
作为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中喜所在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中承担着审计鉴证等重要职责,其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此次监管措施的针对对象还包括平威、邢晓瑛两位个人,结合行业惯例推测,二人或为中喜所具体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或项目负责人,其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因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等问题,触发了监管关注。
监管机构指出,出具警示函旨在提醒相关主体关注执业合规风险,而监管谈话则通过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督促其深刻反思问题并落实整改。此类措施的落地,体现了监管层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持续强化,旨在通过严格监管压实中介机构执业责任,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截至目前,中喜所及相关人员尚未就该监管措施公开回应具体情况。市场人士表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力量,需切实提升执业质量,严格遵守审计准则,方能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为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市场健康发展筑牢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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