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亳州新闻网)
转自:亳州新闻网
2026年初,两起触目惊心的金融诈骗案敲响警钟:浙江慈溪黄女士被“投资大神”诱导,将10万元黄金藏进泰迪熊寄往陌生地址,幸亏警方1小时紧急拦截才保住血汗钱 ;安徽阜阳余某因轻信“无抵押快速贷款”,4小时内被骗子以“账户解冻”为由骗取98万元。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 ,一边是诈骗手段迭代升级,一边是监管保护持续加码,这场“攻防战”中,普通人该如何守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权?
一、时事聚焦:诈骗套路翻新,财产安全面临新挑战
近期曝光的诈骗案件,刷新了人们对金融风险的认知。浙江的“泰迪藏金”骗局中,骗子摒弃传统直接转账模式,转而利用“实物黄金投资+奇葩保管”的组合套路,让受害者产生“实物在手更安全”的错觉,通过毛绒玩具、电饭煲、豆瓣酱等日常物品藏匿黄金,以“合规流程”为幌子诱导邮寄,隐蔽性极强 。而阜阳的虚假网贷诈骗,则延续了“低门槛、高诱惑”的传统套路,以“免征信、快速放款”为诱饵,再用“账户冻结”“涉嫌骗贷”等话术恐吓,逼迫受害者连续转账,4小时便卷走近百万。
警方分析,此类新型诈骗精准拿捏了消费者两大心理:一是对“高收益投资”的贪婪,二是对“正规流程”的盲从。骗子往往通过社交平台构建虚假“理财群”,用盈利截图、学员见证洗脑,再以“内幕消息”“独家渠道”诱导脱离正规金融机构,最终实现财产侵占。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些骗局都避开了传统资金划转的风控监测,通过实物转移或虚假APP操作,让财产损失更难挽回。
二、新规护航:《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为财产安全“划红线”
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监管层的保护措施也在同步升级。即将于2月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明确了“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的核心原则,为金融消费者筑起制度防线。
办法中诸多条款与普通人的财产安全直接相关:金融机构销售保险、理财等产品时,必须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严禁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客户推荐高风险产品;针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金融机构需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销售流程、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等 ;对于保险产品,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时,必须同步开展产品风险评级与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从源头杜绝销售误导。
监管总局明确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通过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减少超出消费者能力的风险损失。这意味着,今后购买金融产品时,若机构未履行风险评估、提示义务,导致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三、保险赋能:构建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如果说监管新规是“事前预防”,那么保险产品就是“事后兜底”,两者共同构成财产安全的双重保障。针对当前复杂的风险场景,保险公司不断优化产品与服务,为财产安全权提供实质性支撑。
针对金融诈骗风险:部分保险公司已推出包含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保障的意外险附加险。
针对家庭财产风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可覆盖火灾、水灾、盗窃等多种意外导致的财产损失。
针对经营财产风险:企业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产品,能为中小微企业抵御生产经营中的突发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销售这些产品时,会严格评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与支付能力,避免过度投保或保障不足,让保险真正成为“量身定制”的安全保障。
四、安全指南:三招守护财产安全权
1. 拒绝“场外交易”:无论投资还是借贷,均通过银行、保险公司、持牌理财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切勿轻信社交平台的“投资大神”“贷款中介”,凡是要求脱离正规平台进行资金转移或实物邮寄的,一律视为诈骗。
2. 善用监管红利:购买金融产品时,主动要求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提示书,对于不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坚决拒绝;若遭遇销售误导、强制推销,可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3. 配置合理保障:根据自身情况配置保险产品,家庭可投保家财险+意外险附加诈骗保障,企业可组合投保企财险+责任险,用小额保费撬动大额风险保障,构建“事前防范+事后补偿”的全链条防护。
财产安全是金融消费的底线,也是幸福生活的基石。2026年,在监管新规的护航与保险保障的支撑下,只要我们保持理性、坚守底线,认清“高收益背后必有高风险”的常识,就能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让每一份财富都得到稳妥守护。
(责任编辑:赵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