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的怕助长了侵权者的横#】#二楼直排粪水扬言弄死报警的一楼##多方回应二楼直排半年粪水一楼泡损# 1月初,邳州市运河街道云溪雅院小区8号楼104室业主刘老师向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求助,称楼上204住户擅自改变家中两个卫生间下水,在承重墙开孔,外挂两条排污管道。当外挂管道被物业锯断后,二楼污粪水便从管道口直排一楼外墙,并喷溅至她家厨房、书房和卫生间窗户,已达半年之久。其间,她先后打了528次投诉电话、跑了88趟相关部门,但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去年5月,小区物业由德信盛全更换为东湖资产。新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马程远告诉记者,为了让204室恢复下水原状,街道和社区还给了业主5000元补贴,可他收了钱至今不整改。于是,记者请马经理帮忙敲开204室门。“我家管道本来接得好好的,被锯掉后,才造成粪水外流。”二楼业主王某某边说,边将记者“请”出家门。“可管道是你自己私装的啊。”面对记者质疑,站在屋内的王某某双手插兜,满不在乎地说:“这事情如果不合法,楼下可以去法院起诉啊。”“你在承重墙打孔,违反《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该恢复原状。”记者反驳。“不可能,我才是受害者。”王某某说,“一楼投诉给我家造成很大困扰,我找谁去?”据了解,去年11月,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曾就此事下达《交办单》,要求“物业企业履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对房屋共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提出维修治理方案,限期恢复原状”。记者问起《交办单》落实情况,马程远一口咬定“没见过交办单”。1月12日,记者随刘老师到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监察科,查询到《交办单》已于2025年11月14日被东湖资产物业客服主管陈某某签收。监察科沈靖松即打电话询问陈某某,陈某某告知:“《交办单》已交给马程远经理。”对此,马程远表示:“就算有《交办单》,我也不敢处理。我没有执法权,动人家东西,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刘老师问:“谁有执法权?”他答:“街道。”(交汇点记者 杨昉 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