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基金赎回机制迎来优化,近日,中基协发布通知,明确五类特殊情形可申请提前赎回个人养老金基金。
1月16日,中基协更新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与2025年三季度末相比新增7只产品,个人养老金基金正持续扩容。
符合条件可提前赎回
近日,中基协向业内相关机构发布《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前赎回个人养老金基金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符合五类情形的投资者可提前赎回个人养老金基金。
根据通知,投资者达到《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第二至六项领取条件、个人养老金账户变更为提前领取状态后,向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养老基金提前赎回业务的,相关机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至六项领取条件分别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的;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通知显示,基金销售机构受理养老基金提前赎回业务前,应通过个人养老金基金行业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申请核查投资者个人养老金账户状态,核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
此外,通知对相关机构完成技术准备工作的时间提出要求。通知显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修订并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和技术接口规范,并组织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份额登记机构开展技术改造、与个人养老金基金行业平台的对接测试等工作。要求个人养老金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按照该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后续有关要求,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技术准备工作,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在准备期间,相关机构如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前赎回养老基金的,可通过手工操作方式为投资者办理,并做好解释说明。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扩容
1月16日,中基协更新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和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309只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与2025年三季度末相比,新增7只产品。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数量为52家。
2024年12月,首批85只权益类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目录,涵盖普通指数基金、指数增强基金、ETF联接基金。2025年三季度,多只指数基金集中增设Y份额,个人养老金基金的产品矩阵进一步扩大。目前,个人养老金基金货架丰富,投资工具涵盖多种类型,如各类养老FOF、宽基指数联接基金、指数增强基金、红利ETF联接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