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爵豪科技”)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控股子公司爵豪科技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533010608,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爵豪科技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5年度至2027年度)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正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8号文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00,000张。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8年1月23日止。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43号文同意,公司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正转债”,债券代码“113639”。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华正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华正转债”自2022年7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8年1月23日。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0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8.5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从调整前的39.09元/股调整为38.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从调整前的38.59元/股调整为38.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8.51元/股的130%(含130%),即不低于50.06元/股,若未来连续17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华正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正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华正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