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月14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文表示,该局推动开展“金融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工作。推动辖内财险机构协同杭州市有关部门启动“巨灾保险+自然灾害防减救全链条式服务”试点,为期三年。试点期间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1:1配套承担,实行一年一付、逐年签单,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根据上年实际赔付、综合成本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动态调整,确保机制科学、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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