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贩卖数字钱包赚快钱获刑#】2025年4月,警方接到市民康先生报案,称其遭遇网络诈骗。警方追查到康先生被骗的资金曾经流入3个数字人民币钱包,3个开户人虽表示确有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但他们对钱包被用于转移资金的事情毫不知情。在警方追问之下,3人均回忆起,就在前几天,他们都去了同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应聘兼职,且都是在这家公司的要求下,开通了多个平台的账号。经查,王某是这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苗某则拥有一家劳务公司。两人通过境外软件承接贩卖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经查,王某、苗某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及数字人民币钱包80余套,非法获利3000余个U币,实际提现人民币2万余元。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判处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两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连带赔偿2.1万余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