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此外,为了让消费者“明白”选购,学生服、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记者从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强化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修订后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7月1日起施行,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等将实施重点监管。
纤维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费品,主要有纺织服装、床上用品、窗帘等,这些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特别是婴幼儿服装、学生服等产品,又直接涉及广大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当前,纤维制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同时电商直播等平台销售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在持续提升,这些都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标准将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了覆盖原料使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经营性服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另外,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
例如,修订后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同时明确,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同时,要求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主体做好进货验收和记录,实现信息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表示,按照标准要求,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而为了让消费者“明白”选购,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絮用纤维制品是纤维制品的一个种类,它是由外包裹物和内填充物组成的纤维制品,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如棉被、棉服、羽绒服等,其内在填充物的质量品质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具有一定隐蔽性。为此,总局同步修订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表示,新标准允许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面料和填充物。在此基础上,针对婴幼儿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按照最高标准、最严保护原则,继续限制除再生聚酯纤维以外的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填充物。此外,新标准规定,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以各种清晰可见的方式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