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新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核心内容包括: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等)与目的;详细规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诚信履职、信息保密及网络信息管理方面的责任;系统梳理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沟通内容及主要职责,强调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为中小股东参与沟通创造便利;列举了包括公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电话咨询及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沟通渠道,并要求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表;明确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陈述、进行股价预测等行为。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秘办为职能部门。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将在新制度生效后自动失效。此次修订标志着浙江京新药业为即将到来的H股上市,在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适应两地监管要求方面做好了制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