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为深挖事故隐患、打击违法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瞒报提供了最直接有效的信息。《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地以“重奖”广泛激励群众参与,以“严处”坚决震慑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现选取4起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举报查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5年4月14日,西宁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4月11日左右,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某企业一名维修工在作业过程中死亡,涉嫌瞒报。经核查,4月12日,该企业一名维修工在维修包装机时,发生机械伤害事故致其死亡,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举报内容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万元。
案例二:举报查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5年7月9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2024年11月中旬,格尔木市某企业发生一起吊装物坠落事故,导致1名作业人员被打击致死,企业与死者家属私了,未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经核查,2024年11月17日,该企业在施工现场进行钢管吊装作业时,钢管坠落导致1名作业人员被打击致死,事故发生后,企业未向相关部门报告,举报内容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海西州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万元。
案例三:举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5年5月18日,茫崖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花土沟某天然气处理站强令无证作业人员进行7米高处作业。经核查,该天然气处理站作业区现场负责人强令无高空作业资质人员违规从事高空电缆铺设作业,举报内容属实,茫崖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茫崖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2万元。
案例四:举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5年10月11日,贵南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某加油站员工作业时未按规定穿防静电裤和防静电鞋,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加油作业区,出示二维码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经核查,举报内容属实,贵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贵南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0.12万元。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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