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5)沪74民初3188号,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盛姣,被告/被上诉人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10:1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12则,其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公告10则,案由为“排除妨害纠纷”的公告2则,
| 案由 | 数量 |
|---|---|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10 |
| 排除妨害纠纷 | 2 |
| 合计 | 12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法院 | 原告/上诉⼈ | 被告/被上诉人 | 开庭时间 |
|---|---|---|---|---|---|---|
| 1 | (2025)沪74民初318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盛姣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14 10:10 |
| 2 | (2025)沪74民初320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胡述瑞、徐敏、卢建兵、尤正勇、潘建国、宋爽、龚福长、谢太升、刘宜林、姚仁桂、李瑞琴、杨晓斌、杨国信、金萍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乐美彧、杨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6-01-14 09:40 |
| 3 | (2025)沪74民初320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孔庆哲、白亮、李云甫、徐振元、陈彬、张伟夫、郑宗辉、吴菊香、贾翌淳、万顺、宋雪玲、杨耕生、张仕国、徐静林、陈彦杰、陈玉、姜淑霞、包明刚、徐迎秋、高松、张建玲、夏娟、沈阿菊、何茂霞、张群、韩学志、祝彤、王琍琍、张清、王小平、邬玲清、姜巧霞、王效农、杨家来、高革、赵海阔、吴石书、陈伟晓、刘宪坤、王辉、姜淑文、严安、陈海龙、丘海新、胡新明、李德霞、刘子雄、刘江、李海鸣、王历圆、肖波、佘桂东、陈明、张玉香、邵东红、闵宜飞、安珊、胡新华、付振香、李少力、李威、裘桂芝、叶尔登、吴上宏、张北平、李树高、周洪伦、于剑曦、付振华、李哲、庄国欣、于颖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乐美彧、杨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6-01-14 09:10 |
| 4 | (2025)沪74民初399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周春林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乐美彧、杨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6-01-13 10:40 |
| 5 | (2025)沪74民初320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周春林、曹爱萍、徐军霞、马骧、郝兴、刘静、单勤芬、徐宁、胡力、黄晓凤、李建耀、熊建国、张力沛、沈亚荣、徐建国、林泳嘉、班丽珍、王金曦、董海霞、陆雁、张红娟、韦超凡、孙宇、胡燕、李文武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杨鑫、乐美彧、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13 10:10 |
| 6 | (2025)沪74民初320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寿丽娜、刘贤节、莫良浦、郭秀珍、程国强、陈云生、赵家玉、陈克平、许光辉、孙善勇、鲍家将、许幽娟、李进、张仁玉、钟毅、杨玉华、刘世萍、袁丁、张静、于汉红、胡朝斌、韩键、孙延东、孙士艳、熊黎、许平华、蒋希兰、任丽、叶勋、杨维娜、邱训渝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杨鑫、乐美彧、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13 09:40 |
| 7 | (2025)沪74民初318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徐忠秀、厉瑜、黎积、张建岗、刘小嫦、王松山、李曦哲、陈远、焦惠明、洪作亮、雷正强、吴晓莉、熊昕、王琍琍、胡俊祥、赵艳荣、王阳、彭伟、李焯光、唐楚灵、张燕君、王伟来、柯海燕、刘丽、刘坚强、曹延龙、费非、汪洌、赵蓓、李春林、马碧贵、林明旺、张向阳、俞红、徐博、殷浩富、孙亮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杨鑫、乐美彧、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13 09:10 |
| 8 | (2025)沪74民初359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吴大龙、张宜操、李日鸿、杨晓峰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07 09:30 |
| 9 | (2025)沪74民初322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于艳萍、张习领、张增联、张敏珍、林凤、王征、王昌志、王琳萍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05 09:30 |
| 10 | (2024)沪民终66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乐美彧、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张健、赵先琴、叶伟杰、杨鑫 | 2025-08-01 14:30 |
| 11 | (2025)苏11民终1353号 | 排除妨害纠纷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孙重占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6-04 14:30 |
| 12 | (2025)苏1191民初83号 | 排除妨害纠纷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孙重占 | 2025-02-14 14:30 |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3603,成立日期2002年4月24日,上市日期2008年2月1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专网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混炼胶94.02%,液态胶3.94%,生胶1.97%,其他0.08%。
ST宏达所属申万行业为:基础化工-化学制品-有机硅。所属概念板块包括:ST板块、深ST板、微盘股、低价、网络安全等。
截至9月30日,ST宏达股东户数2.63万,较上期减少17.81%;人均流通股16418股,较上期增加21.67%。2025年1月-9月,ST宏达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47.36%;归母净利润-1065.38万元,同比增长41.00%。
分红方面,ST宏达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353.79万元。近三年,累计派现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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