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闻)
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赔偿1.9万元。
近日,北京顺义某农场因在员工退休前一个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法院判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9万余元。
员工孙某于2023年3月入职农场担任保洁,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5日,公司在孙某法定退休年龄(2025年4月30日)前通知其离职,主张合同到期后延长一个月属“福利待遇”,并非续签劳动关系。孙某认为公司行为违法,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孙某继续工作应视为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有义务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所称“福利顺延”不能免除其法定义务。同时,依据国家延迟退休政策,孙某的法定退休年龄应严格按出生日期确定为2025年4月,公司以其年满60岁为由提前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
据此,法院判决农场向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9480.85元。法官强调,用人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不得自行设定或变更退休年龄,并应依法保障临近退休人员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