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日报
【#婚前买车恋爱中消费算彩礼吗#】#最高法新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为进一步统一涉彩礼纠纷案件裁判标准,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主要体现以下裁判要点:
[话筒] 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具有彩礼性质,可按照彩礼裁判规则予以处理。
[话筒] 应注重区分消费性支出与彩礼给付行为。恋爱交友期间的消费性支出,属于情谊行为范畴,不宜由司法予以调整。
[话筒] 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司法态度。
[话筒] 此外,本次发布的案例三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久这一情况的涉彩礼纠纷作出不予返还彩礼的处理,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用途作为核心考量因素,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案例详情→(人民日报记者魏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