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管理现代化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核心在于以法治化、精细化、协同化为导向,构建高效运转、精准管控、科学决策的管理体系。数字赋能作为破解传统检察管理“粗放化、碎片化、经验化”难题的关键抓手,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管理全流程深度融合,能够推动管理模式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从“分散运行”向“协同联动”转型。笔者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定位,聚焦案件管理、队伍建设等核心场景,结合基层检察管理实践,从数据整合、人才支撑、制度保障三个维度,探索数字赋能检察管理现代化的切实可行路径。
一、数字赋能检察管理现代化的核心逻辑
检察管理现代化的本质是通过管理流程优化、资源合理配置、效能全面提升,为法律监督职能高质量履行提供保障。数字赋能与检察管理现代化的核心逻辑在于“技术赋能管理、数据支撑决策”:一方面,数字技术能够打破部门壁垒与数据孤岛,实现案件办理、队伍建设、政务服务等各领域数据互通、流程互联,解决传统管理中信息不对称、协同效率低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对海量检察数据的智能分析、风险预警、趋势研判,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客观精准的数据支撑,推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判”、从“粗放管控”向“精准施策”转变。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运用现代科技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数字赋能检察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实践中,数字赋能已在案件流程监控、办案质量评查、绩效评估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不仅能够减少人工干预、降低管理成本,更能通过标准化流程规范执法司法行为,通过数据化评估提升管理效能,是检察机关以技术创新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二、数字赋能检察管理的实践困境
(一)数据整合共享不足,管理基础支撑薄弱
数据是数字赋能的核心要素,但当前检察管理数据整合共享存在明显短板。内部层面,各业务部门、各层级检察机关的数据标准不统一,案件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格式不兼容、字段定义不一致,形成“数据孤岛”,难以实现全流程数据贯通;外部层面,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缺乏刚性约束,关键数据如涉案财物信息、行政执法记录等获取渠道不畅、效率低下,难以满足跨部门协同管理需求;数据质量方面,部分数据存在重复冗余、更新不及时、录入不规范等问题,影响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制约了数字赋能的实际效能。
(二)人才队伍支撑薄弱,数字素养适配不够
数字赋能检察管理需要既精通检察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但当前人才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一是复合型人才短缺,缺乏同时具备检察业务功底、数据分析能力、信息技术素养的专业人才,导致业务需求难以有效转化为数字解决方案;二是现有人员数字素养不足,部分检察干警对数字工具的应用停留在基础操作层面,缺乏数据解读、分析应用的能力,难以充分发挥数字工具的管理效能;三是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多侧重技术理论讲解或单一工具操作,缺乏结合检察管理实际的系统性、实战性培训,导致数字技能与业务应用脱节。
(三)制度保障机制不完善,规范运行支撑不足
数字赋能检察管理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制约了工作的规范化推进。数据管理制度方面,缺乏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安全等方面的规范标准,数据管理责任不明确,存在数据滥用、泄露的风险;数字应用管理制度方面,对数字工具的开发、推广、应用、评估等环节缺乏明确流程与责任划分,导致部分数字工具应用流于形式;考核激励机制方面,未将数字应用能力、数据应用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干警主动运用数字工具开展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足。
三、数字赋能检察管理现代化的优化路径
(一)构建一体化数据体系,夯实数字管理基础
以数据整合打破壁垒,筑牢数字赋能根基。一是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制定检察管理数据采集、存储、流转的统一标准,明确数据字段定义、格式要求、质量标准,实现内部各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二是搭建一体化数据平台,整合案件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各类数据资源,建立集中统一的数据共享中心,实现全流程数据贯通与跨部门数据共享;三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签订数据共享协作协议,明确共享范围、方式、时限和责任,打通关键数据获取通道;四是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建立数据清洗、校验、审核的常态化机制,明确数据录入责任,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筑牢数字支撑保障
以专业化人才为关键,破解数字赋能人才瓶颈。一是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专业人才,与业务骨干组建复合型工作团队,负责数字工具开发、数据分析应用等工作;二是提升全员数字素养,构建“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的一体化培训体系,开设数据应用、数字工具操作、数据分析方法等专题培训,定期开展技能比武、案例研讨,提升检察干警的数字应用能力;三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将数字应用能力、数据应用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对在数字赋能检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激发干事热情;四是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加强与其他检察机关、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提升人才专业水平。
(三)健全制度保障机制,规范数字管理运行
以制度化建设为保障,推动数字赋能规范发展。一是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数据使用权限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操作规范,强化数据安全防护,防范数据泄露、滥用风险;二是健全数字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数字工具开发、推广、应用、评估的流程与标准,建立数字应用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数字工具的实用性、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优化调整;三是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将数字赋能检察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学数字、用数字、善数字”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成立数字赋能检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数据整合、工具开发、人才培养等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四、结语
数字赋能是检察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抓手。面对当前数字赋能检察管理的实践困境,检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能定位,以数据整合为基础、以场景应用为核心、以人才建设为支撑、以制度保障为关键,持续推动数字技术与检察管理深度融合。通过构建一体化数据体系、优化数字应用场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制度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检察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以数字赋能助推检察管理现代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供稿:商南检察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