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星报)
为了改善晚年生活,年已七旬的金大伯夫妇加入“换房大军”,却在付清房款搬入新家后,因卖家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陷入困境。新房无法过户、旧房户口无法迁出、卖房人不配合,面对这些问题,老年人该如何维权?
购房款已支付卖家却迟迟未解押过户
金大伯夫妇原先居住的小区建于上世纪末,没有安装电梯。随着时间推移,二人感到上下楼越来越吃力。为了住上电梯房,金大伯夫妇打算卖掉旧房子,换一套有电梯的新房住。于是,他们找到某中介处理先卖后买事宜。
通过中介,旧房子顺利卖掉,他们也买到了心仪的新房子。随后,金大伯夫妇将购房款全款支付进中介的监管账户等待房子过户。然而,到了约定的解押过户期限,中介却告知他们卖家不能按约履行,要协商一个延后的日期。
然而,新的履约期限已过,卖家依然无意履约,而此时卖家的银行贷款也已经到期,这令已经住进新房的金大伯夫妇忧心忡忡,担心房屋可能因为卖家的债务问题被银行处置。而且新房无法过户将会导致旧房户口无法迁出,他们与旧房买房人之间的合同也可能违约。
发函告知后果推动卖房人筹措资金
金大伯夫妇向律师咨询,这种情况是否有必要起诉卖房人?
律师分析后建议,可先给对方发函告知,若继续拖延就解除合同并索赔,发函后若对方仍未行动就走诉讼流程。根据合同约定,若卖家坚持不解押过户,他们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卖家索赔20余万元违约金,而卖家若筹措资金去解押过户,其获得购房款之后能还清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
律师帮助金大伯夫妇起草了一份告知函给中介和卖家,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告知其不配合办理过户的法律后果。卖房人收到告知函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筹措资金配合完成了过户。
律师支招:建议“先卖后买”,将新旧房交易绑定
使用官方合同与资金监管。购买二手房时,使用当地省份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和时间等,尤其需要明确过户时间和未按期过户的违约责任。凡房款采用监管支付方式的,买卖双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监管机构应另行签订房款监管协议,明确交易房款存取、转移条件及程序。
建议“先卖后买”,定金条款将新旧房交易绑定。若“先买后卖”,没有资金支付新房款项可能会面临高额违约金赔偿。即使选择“先买后卖”,也应在合同中预留至少3个月的缓冲期,以应对旧房未能如期售出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在定金条款中注明“旧房成交后生效”,将新旧房交易绑定,降低风险。 据《浙江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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