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陕西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西安朱雀路支行、西安锦业三路支行因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被分别罚款41万元、35万元、30万元。同时,杨恺因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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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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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西安朱雀路支行、西安锦业三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 |
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罚款41万元,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路支行罚款35万元,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三路支行罚款30万元。 对杨恺给予警告。 |
陕西金融 监管局 |